2014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1名校医简章(2)
2014-09-26 09:20:59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连云港人才
(四)领取准考证
1、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面试公告。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日期内到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面试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相关事宜将通过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告知考生。
(四)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合格者,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职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聘用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无异后,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咨询
联系人电话:周老师0518-85899711 13912162671
戚老师0518-85899722 1896137870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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