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共灌云县委党校招聘3名讲解员公告
2020-12-08 17:19:38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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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开山岛党性教育基地教学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整体办学功能,中共灌云县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爱党、爱国、爱人民,品行端正,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科以上学历,普通话良好。主持与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5年12月14日至2002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身材匀称、相貌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沟通能力。
二、岗位职责
主要承担培训班次的组织实施、教学讲解、跟班管理等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地点:中共灌云县委党校(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复兴北路99号),教学楼一楼办公室。
联系咨询电话:0518-88632315。
2.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灌云县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照片反面半边涂上胶水粘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6)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报名的授权书。
3.报名费: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2020年12月14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100分+现场讲解测试100分,成绩各占50%,合计总分100分。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加试前2天公布方案。体检由中共灌云县委党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中共灌云县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支付,具体标准按县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半年试用期(首次就业的毕业生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8852108。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灌云县委党校解释。
中共灌云县委党校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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