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连云港东海县第二次招聘新教师49人公告(2)
2018-07-23 17:41:2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连云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东海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1)报考101-105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
(2)报考106-111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教育信息网、东海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招聘报名处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教育局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岗位见《分配表》。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东海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不少于3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106-110岗位的应聘人员无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解聘。
九、纪律监督
东海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80075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东海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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