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2)
2018-04-11 17: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三、现场审核要求
(一)现场审核地点: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由所在院校进行审核(审核要求和时间见学校通知),报考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区的考生网上审核,其他考生到应试考区指定地点现场审核(见附件1),严禁他人代为审核。
(二)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2.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不一致的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符合A、B、C条件之一的材料:
A选择户籍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非师范生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批复或招办下达的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报考。
B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5)凭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非师范生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批复或招办下达的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
C选择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编辑:徐州华图教育)